2008年4月8日星期二

前4後6

以前香港職業婦女, 可以在分娩前放4星期假; 生產後, 有6星期假, 共10星期都可以有4/5人工. 現在, 分娩假仍然是10星期, 但待產時放?還是留到湊bb放? 由準媽咪自得決定.
我現在唔係講產假. 而係當要放大假時, 放假前4星期及回來的6星期 (粗略計算), 公司都會很多很多工作, 要去settle/handle/handover !! 故此有些人, 是不會放長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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